內政部昨(4)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,都更事業概要同意比率門檻,從現行十分之一大幅提高到二分之一,另增訂都更事業計畫核定前應舉辦聽證,落實正當行政程序。
內政部指出,都更停滯的問題在於公私部門都更量能不足、民眾錯誤期待、公權力未彰顯、審議程序冗長、弱勢戶需協助、違憲條文待解等因素,因此全面修訂都更條例,盼能加速都市更新推動,提升民眾對都更的信任。
內政部此次修法大幅提高都更事業概要同意門檻,外界擔心是否不利推動都更?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,所謂事業概要,就是提一個都更計畫構想,原本門檻是十分之一,因為很低,不利後續整合、甚至出現同一社區有三組人馬的情況。合理調高門檻,將使前半段作業更紮實,後續推動會更順利,也避免不同團隊在同一社區相互爭奪。
建商也說,門檻趨嚴對建商投入都更案反而是好事,因為會讓有心都更的住戶凝聚力更高;不過,現在都更做不成的關鍵還是少數的釘子戶怎麼解決,如果公權力不介入、代為拆除,少了最後一哩路,都更還是走不下去。但也有部分建商認為,門檻拉高,都更恐更難。
都更條例距前次修訂已超過六年,中間歷經文林苑事件、大法官宣告部分條文違憲、房市走緩,均重挫都市更新量能。新政府上任後,內政部將修正都更條例視為關鍵要務,終在昨日通過內政部版本,近日送進行政院核定後,便可送進立法院。
對於原條文事業概要十分之一的同意比率過低、未舉辦聽證會讓所有權人參與等大法官宣告違憲部分,內政部基於精進爭議處理、簡明都更程序以及協助更新整合等原則,將事業概要同意門檻由現行十分之一提高至二分之一;並增訂主管機關於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前,除已無爭議者,均應舉辦聽證。
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說明,聽證會可針對爭議點讓雙方提出論辯,並留下會議紀錄、提至審議會做出決定;可給予權利相關人陳述意見的機會,完備程序。
本次修法中,內政部也強化公部門的角色,增訂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可公開評選民間都更事業機構實施都更,各級主管機關也可設置專責法人機構協助都更推動,擴大政府主導都更能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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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May 05 Fri 2017 11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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